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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大中專畢業(yè)(肆業(yè))生落戶須知

來源:沅江新聞網 編輯:redcloud 2012-11-06 22:52:49

  一、辦理條件:大中專畢業(yè)(肆業(yè))生。

  二、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湖南省常住人口登記操作辦法》。

  三、提交材料:

  1、畢業(yè)生提供全日制的大中專學校頒發(fā)的《畢業(yè)證》,肆業(yè)生提供大中專學校未畢業(yè)及其原因的證明;

  2、《戶口遷移證》(省內的提供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3、畢業(yè)(肆業(yè))生本人書面申請;

  4、到就業(yè)地落戶的,提交就業(yè)報到證或工作介紹信;回原籍落戶的提交原戶主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5、落非農業(yè)戶口的提交單位或居委會同意落戶證明;

  6、回原籍農村落戶的,須提交村、鄉(xiāng)鎮(zhèn)(街道)同意落戶的證明,回開發(fā)區(qū)農村落戶的還必須提交村土地及征用款分配情況證明和本組村民座談記錄;

  7、畢業(yè)2年以上檔案寄存在人才交流中心的,需提交相關未就業(yè)證明材料;

  四、審批程序:沅江市內(遷入慶云山、瓊湖、浩江湖、水上、萬子湖除外)遷入,且戶口性質不發(fā)生變化的,由遷入地派出所受理審批;其他由遷入地派出所受理,沅江市公安局審批。

  五、審批時限:手續(xù)齊全,當場辦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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