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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江市多措并舉開展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行賄受賄行為整治工作

來源:沅江新聞網 編輯:redcloud 2012-11-06 13:23:12

  近兩年來,沅江市結合實際,按照中央、省、益陽市關于嚴厲整治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行賄受賄行為的工作安排和要求,堅持把“重點整治”工作與貫徹落實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四項監(jiān)督制度”和嚴肅換屆紀律工作相結合,精心組織,周密部署,采取有效措施,牢筑干部選用工作的“防腐墻”,努力將整治工作各項要求落到實處。

  周密部署,營造良好的學習宣傳氛圍。2010年以來,根據中央、省和益陽市委組織部有關文件精神,沅江市先后制作了文件(沅組聯(lián)〔2010〕10號、沅組聯(lián)〔2011〕1號、沅組通〔2011〕2號)下發(fā)到全市各黨委(工委、黨組),把中組部編印的3期《案例》和有關換屆紀律要求方面的文件資料翻印發(fā)到全市處級和科級領導干部手中,并將有關文件資料在沅江黨建網站、沅江信息網、《沅江組工》和創(chuàng)先爭優(yōu)的簡報上刊登宣傳,提高開展重點整治工作的社會知曉率,擴大群眾參與面,在全市范圍內形成了重點整治跑官要官、買官賣官、行賄受賄的輿論氛圍。市委組織部機關率先組織全體機關干部進行學習,并開展了討論,在學習會上,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胡國洪,對全市學習貫徹整治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全市各單位利用周五集中學習日組織機關干職工學習了有關文件精神,并上交了學習宣傳情況材料。據統(tǒng)計,全市各級黨組織已召開專題學習培訓討論活動300多場次,人數到達2萬多人次。

  緊扣任務,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對照中央、省、益陽的要求,圍繞行賄受賄重點整治工作的目標任務,對2008年以來紀檢監(jiān)察、審判、檢察、公安、信訪和組織部門的各類信訪件進行一次全面梳理,認真進行甄別和排查,加大了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行賄受賄行為工作自查力度。全市各基層黨委(工委、黨組)通過召開民主生活會或組織生活會等形式,引導黨員干部、尤其是班子成員,正確認識重點整治工作的目的和意義,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行賄受賄行為,進行認真自查自糾,認真查找了本單位在干部選拔任用方面存在的薄弱環(huán)節(jié),分析原因,提出了整改措施,并上交了自查自糾材料。

  強化監(jiān)督,不斷提高專項整治執(zhí)行力。通過聽取匯報、民意測評、個別訪談、查閱資料、問卷調查、知識測試等方式,對全市30個正科級單位進行了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專項檢查,并將檢查情況及時反饋給各單位。在開展貫徹執(zhí)行《條例》和四項監(jiān)督制度專項檢查的同時對跑官要官、拉票賄選、行賄受賄等行為進行了重點督查,在重點整治工作期間,分別在市紀委、市委組織部設立行賄受賄行為重點整治工作專門舉報電話(12380-6、0737-2722461、2850500),并指定專人及時受理網絡、電話、信訪舉報,確保舉報信息傳遞暢通無阻。我們還積極探索實行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全程記實制度,為實施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提供依據,盡量杜絕“帶病提拔”、“帶病上崗”等問題發(fā)生。

  圍繞目標,建立整治工作預警機制。結合干部選拔任用“四項監(jiān)督制度”學習貫徹工作,在重點整治工作中,改進和完善干部考核評價機制,把好選人用人關,堅持在一線選拔干部,注重樹立重德才、重實績、重公論的選人用人導向;堅持使用干部既看民主推薦情況,又進行綜合評價,努力破解簡單地以票取人難題;進一步規(guī)范干部初始提名制度,積極探索干部推薦辦法,擴大初始提名環(huán)節(jié)的民主,放寬選人用人視野;加大公開選拔、競爭上崗、差額選拔、公推競選等競爭性選拔干部工作力度,不斷建立健全民主、公開、競爭、擇優(yōu)的選人用人機制,擴大干部群眾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jiān)督權,避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行賄受賄問題發(fā)生。

  著力創(chuàng)新,不斷推動干部工作上新臺階。在認真總結經驗、查找不足和認真分析面臨改革形勢的基礎上,采取逐步建立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科學考評機制,實行干部工作信息公開制度,加大競爭性選拔干部力度,規(guī)范干部選拔任用提名制度,嚴格執(zhí)行常委會票決制度,強化對關鍵崗位的重點管理等措施,力求通過科學的選人用人,樹立正確的導向,防止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出現行賄受賄行為。同時,認真貫徹落實好各項規(guī)章制度,進一步完善輿情應急處置機制,堅持懲教結合。注重警示防范,堅持有案必查、查實必究;堅持依紀依法、從嚴從快處理;堅持齊抓共管、形成整治合力,切實進一步匡正選人用人風氣,更好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陳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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